|
|
|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校概况 > 校园新闻 > 显示详细内容 |
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校招生工作的函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7-08 字体: [大 中 小] |
|
关于做好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函 浙教职成函〔2008〕1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是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快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培养步伐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将相关信息传达到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教师,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二、中等职业学校要做好教师培训规划,优先安排专业课骨干教师参加。鼓励教师报考对口专业,强调学以致用。要做好报考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正确处理好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关系,为他们迎考准备和以后的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所有报名者须于 1.浙江工业大学报名点:接受报考任何单位的所有考生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20517。 2.浙江师范大学报名点:接受报考任何单位的所有考生报名,联系电话;0579-82283026。 3.宁波大学报名点:接受报考任何单位的所有考生报名,联系电话;0574-87609123。 四、报名条件、要求及考试科目、方式、时间等详见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zjedu.gov.cn)“职业与成人教育”栏目公布的教育部职成教司《关于做好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08〕46号)。 五、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报考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已开设的招生学科、专业,原则上不要报考外地院校,以尽量减少工学矛盾,节约相关费用。 六、2008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有关培养经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
Power by 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浙ICP备05036591号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