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管理 > 教研动态 > 显示详细内容 |
关于举行2008年市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 |
|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时间:2008-04-23 字体: [大 中 小] |
|
关于举行2008年市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 温教研〔2008〕51 号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关于举行2008年市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了提高我市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选拔优秀教育教学论文参加全市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经研究,决定举行2008年市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市局直属中学(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均可参加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 2、凡2008年4月以前撰写的且未在市级及以上单位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均可参评。 3、各学科教学论文中学科教学渗透德育的论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奖。评奖篇数不少于10%。 4、每位教师限送一篇论文参评。 二、论文要求: 1、教育教学论文应突出真实性、先进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规范性。论文必须是作者自己实践和研究的成果;具有鲜明的观点,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能从理论、事实等方面论证自己的观点,坚持科学态度,运用科学方法,结论真实、可信;具有较强的实践基础,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推广价值;具有一定的新意;表述明确,表达流畅,资料翔实,依据充分,思路清晰,论证严密,结构严谨,格式规范。 2、选送论文的字数以不超过5000字为宜。超过6000字的,原则上不予评奖。 3、选送论文文本要求,使用统一的封面(附件1),正文内不署学校及教师姓名,标题为3号黑体,正文为小4号宋体,A4纸张,每页字数30×35。 4、没有填写《温州市教研系统论文评比承诺书》(附件5)的,不予评奖。 三、评选组织: 1、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成立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奖励等全面工作。评委会由各学科专家组成,成员由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任。 2、各类各学科论文推荐分配: (1)教学类分高中、初中、小学。市局直属中学、小学(包括普教、职教)每校分学科(专业)各推荐2—3篇。音、体、美、劳、信息技术合计推荐,其中完全中学合计推荐10篇,其他中小学合计推荐7篇。 (2)市属民办职校每校分学科(专业)各推荐1篇。 (3)教科类不分高中、初中、小学。教科类包含:教学评价与考试、教师评价与学生评价、教学管理与培训、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中小学写字、网络教研等。市属中小学每校分类各推荐1—2篇。 (4)幼儿园以园为单位各推荐3—4篇。 (5)温州中学、温州实验小学以两所学校指标推荐篇数;温州实验中学以三所学校指标推荐篇数。 3、各学校推荐的论文一式5份于 四、奖罚要求: 1、凡获奖者,授于相应证书。 2、若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三年内不准参加论文评选,并责成有关单位给予相应处罚。 五、参评者送交评审培训费48元。 二OO八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论文评选 2008年 市直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办公室、政治处、直管处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
Power by 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浙ICP备05036591号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