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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十届温州市中小学实验教学 |
|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时间:2008-02-29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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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十届温州市中小学实验教学 优秀论文的通知 各县(市、区)仪器站(中心),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提升教育装备工作整体研究水平,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总结中小学教育装备和实验教学所取得的成果与经验。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庙温州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凡自2006年10月1日至今撰写的中小学(含职教)教育装备改革与发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与研究;实验室及专用功能教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研究与改进;新课程教学仪器设计和开发等论文、课题及调查报告均可参加评选。已在市级以上有关单位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评选。 二、 论文评选的基本条件 1、论文要主题鲜明,论点新颖,重点突出,有创意和深度 2、论据与资料可靠翔实,数据准确,层次清楚,论述充分。 3.参评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一。 三、 评选办法 各县(市、区)具体负责本辖区论文评选活动的宣传、组织及初评工作,根据各县(市、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二)将参评论文于4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参评论文及“优秀论文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三),并填好“优秀论文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四)一并上报。市直属学校的论文直接报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装备科,有中心组织初评。在初评的基础上,温州市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将组织优秀论文评审专家小组开展复评工作,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评选结果将由温州市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与温州市教育学会中小学实验教育委员会联合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温州市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温州市教育学会中小学实验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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