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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0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申报工作的紧 |
|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时间:2007-10-18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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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06-200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 教师国家级培训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浙教办职成〔2006〕号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十一五”期间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开展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并从中选拔成绩优异者赴国外培训。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中央财政将按人均培训成本10000元的标准补贴培训和食宿费用;国外培训中央财政将按人均培训成本30000元的标准补贴培训和食宿费用。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06-200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申报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我省2006-2007年度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名额共为460名(宁波市计划单列),各市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推荐人选条件 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高、技工学校)专业课或实习指导课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具有较强的的教学科研能力;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原则上从事职业教育教学时间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推荐办法 请各市教育局根据名额分配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06-2007年度培训专业目录》(见附件1),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培训人员,认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推荐表》(见附件3),务必于1月23日(周五)前汇总后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06-2007年度人员汇总表》(见附件4)一并以用纸质和电子文稿形式同时报我厅职成教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文稿请发送至:zymzj931@sohu.com。联系人:胡惠华、朱玉明,联系电话:0571-88008857、88008707。 四、其他事项 1、已参加省级专业课教师高技能培训的,原则上不再推荐参加国家级培训。 2、原计划参加省级专业课教师高技能培训的,推荐参加国家级培训后,各地、各学校应及时做好省级培训人选的调整,确保省级培训按计划实施。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申报工作时间紧急,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附件: 1、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06-2007年度培训专业目录 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06-2007年度培训名额分配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推荐表 4、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06-2007年度人员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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