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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禁毒教育知识 |
|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时间:2007-11-20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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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禁毒教育知识 禁毒预防教育的重点对象是什么人? 禁毒预防教育的重点对象主要有以下三类人员: 一是容易受到毒品侵害的高危人群,亦即重点人群。从年龄来分,以青少年为主;从职业来分,以失业人员、无业人员、个体户、外出打工者和流动人口居多;从文化结构来分,文化素质较低的占多数。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吸毒者,在现实中高危人群更容易沾染上毒品。因此,加强面向高危人群的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是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也是整个禁毒工作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二是家长和教师。家长和教师是青少年接触最多,关系最密切,对青少年影响最直接的人群。他们对毒品的态度如何对青少年影响很大。他们应把自己了解的有关毒品知识,毒品的危害、预防吸毒的方法传授给青少年。家长们还要不吸毒、不贩毒,积极同毒品违法犯罪作斗争,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教育自己的孩子。 三是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在药物、毒品知识方面具有权威性,他们的工作和言行直接影响人们对药物、毒品的认识和使用。吸毒成瘾者的各种健康问题也主要由医务人员来处理。医务人员宣传有关毒品基本知识,其效果往往会胜过宣传部门,甚至禁毒部门。因此,在医务人员中普及有关常识是非常重要的。 什么是禁毒教育的“五个一工程”? 禁毒教育的“五个一工程”: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建立一所禁毒教育基地;各大中小学校每年都要集中开展一次禁毒教育活动;各地都要组织一批禁毒宣传理论研究成果;创作一批禁毒文艺活动;培养一批青年禁毒志愿者。 为什么要在大、中、小学校开设禁毒知识教育课时? 1997年国家禁毒委与国家教委联合发文,规定各大、中、小学校都要开设禁毒知识教育,每学期禁毒教育课时不得少于2课时。这是因为青少年是最容易受到毒品侵袭的重点对象,各大、中、小学校是青少年最集中的场所。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青少年都要进学校学习。各大、中、小学校抓好了对学生的禁毒知识教育,就能保证我们下一代不受毒品的侵袭。因此,各级教委和各个学校一定要把禁毒预防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切实抓好禁毒知识教育课时的落实。 为什么要把青少年作为禁毒预防教育的重点? 在吸毒者中,由于无知、好奇、被他人引诱而吸毒的青少年的比例最高。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心理发育时期,好奇心重,判别是非能力不强,抵制毒品侵害的心理防线薄弱,加之对毒品的危害性和吸毒的违法性缺乏认识,最容易受到毒品的侵袭。我省的吸毒者中,80%以上是青少年。因此,对青少年进行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的教育是禁毒预防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构筑拒毒心理防线--牢记“四知道” 初中阶段是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对生活充满热情和憧憬,渴望拥有五彩斑斓的生活和精彩人生。在这个关键时期,如果吸了第一根烟,尝试了第一口毒品,涉足了青少年不宜进入的场所......一旦染上毒瘾,你的人生悲剧就会从此开始。 要避免悲剧的发生,就必须构筑拒绝毒品的心理防线。 牢记“四知道” 一要知道什么是毒品; 二要知道吸毒极易成瘾,难以戒除; 三要知道毒品的危害; 四要知道毒品违法犯罪要受到法律制裁 构筑拒毒心理防线--正确对待挫折和困难 初中阶段是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对生活充满热情和憧憬,渴望拥有五彩斑斓的生活和精彩人生。在这个关键时期,如果吸了第一根烟,尝试了第一口毒品,涉足了青少年不宜进入的场所......一旦染上毒瘾,你的人生悲剧就会从此开始。 要避免悲剧的发生,就必须构筑拒绝毒品的心理防线。 正确对待挫折和困难 青少年在学习、生活中遇到考试成绩不尽人意、和朋友吵架分手、家庭生活遇到困难等都是正常的,要正确对待。遇到这类情况时,可以试着和父母、老师、同伴沟通,或者听听自己喜欢的音乐,参加自己喜欢的体育活动等,分散你的注意力,排解烦恼,绝对不要用毒品来麻醉自己,逃避现实,回避困难。当别人用毒品来引诱你、安慰你时,一定要意志坚定,坚决拒绝。请相信:挫折和困难是暂时的,战胜挫折和困难是宝贵的人生财富。 青少年如何远离毒品 毒品危害的严重,从公安部门最近的数据可以看出 2003年我国内地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到103万人 其中74%吸用海洛因,同比上升了11%。在吸毒人员总数中,3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到72.2%以上。 青少年涉毒问题增多有多方面的原因: 一是目前毒品泛滥的大环境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据报导,去年我国警方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9.39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6.37万名,缴获海洛因9535公斤、鸦片905公斤、冰毒5827公斤,以及易制毒化学品72吨。一些毒品贩子利用青少年的好奇心理,采取多种手段引诱青少年上钩,致使染上毒瘾,难以戒断,有些被送进劳教所劳教。据北京某劳教所统计,吸毒的成因,38%是好奇,12%是受亲友影响,26%是精神空虚、追逐时髦,24%是被引诱上钩。 二是社会、学校对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不够,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的预防措施不力。毒品对青少年的引诱力是相当大的。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往往采取在饮料、啤酒中放置冰毒或摇头丸的手段引诱青少年上钩。加上娱乐场所管理混乱,易为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学校思想道德教育薄弱,社区工作发展极不平衡,一些单亲家庭的子女得不到亲情的关爱,因而造成青少年涉毒问题愈演愈烈。 三是受毒品暴利引诱,毒品犯罪分子猖獗。我国已处于毒品的四面包围之中。国内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暴利,与境外贩毒分子勾结,致使毒品犯罪呈现职业化、扩展化、武装化、国际化的趋势。毒品滥用多样化和制贩吸毒一体化,加大了禁毒工作的难度。如广东警方破获贩运冰毒一年竟达五吨之多,可见毒品犯罪何等猖狂。毒品犯罪分子的手段之一,是利用一些社会经验少、辨别能力差的青少年为他们走私贩运毒品,以他们年龄小,处于无刑事责任和只承担相对刑事责任及减轻刑事责任的年龄段,可以逃脱罪行为诱因,引诱他们参与犯罪活动。这样一来,一些青少年不仅仅自己成为毒品犯罪的受害者,同时也成为了毒品犯罪的“害人者”。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涉毒行为,进一步打击毒品犯罪,对于治国安邦,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保障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是一项既紧迫、又艰巨,既重大、又长远的任务,必须发挥社会整体功能,开展社会综合治理,方能取得成效。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调动社会各种积极因素,宣传毒品危害,杜绝毒品来源,组织青少年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引导青少年远离毒品场所,严防毒品侵害,提高青少年抵御毒品的能力,要求青少年用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精神文明约束自己。 二、进一步发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功能,在学生中大力加强毒品危害教育,严格要求学生远离吸毒人群;对于吸毒的学生,一律按照校规严肃处理。决不能允许毒品流入学校。 三、加大城市社区和农村居民委员会的禁毒工作力度。社区和居民委员会要关心青少年的成长,特别是对于单亲家庭的青少年,更要给予热情的关怀;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失足于毒品的青少年,要建立吸毒档案,开展帮教工作,组织定期尿检,发挥社区矫正的功能。 四、对于涉毒犯罪的青少年,要实行重教育、重感化、重挽救、轻惩罚的方针,尽可能少判、轻判、不判,少送监狱和劳动教养所,给予司法保护。实践证明,青少年犯罪送进监狱和劳动教养所后,易受服刑的惯犯和成年犯罪分子的影响,非但自身得不到改造,反而会学习一些新的犯罪手段,不如放在社区,通过社区帮教矫正,更有利于他们改去恶习。对于已经戒断的青年,社会要予以关心,帮助他们学会一技之长,政府要设法给他们安置就业。 五、加大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禁毒、防毒、拒毒氛围。建议在总结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 六、政府应支持和帮助戒毒所、少管所、劳教所建立科学的戒毒模式和管理方式,培养戒毒方面的人才,鼓励和支持创办民间戒毒机构。医疗卫生部门应加快戒毒工作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尽快形成科学的戒毒理论和综合脱瘾方法体系,以便戒毒工作能够较快取得成效。( 我国在易制毒化学物品管制执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在不断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我国各级禁毒执法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贩运、走私各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活动。 (1)从严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禁毒部门加强了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监督,对查实参与非法贩卖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素的经营单位,均依据有关法规,取缔其生产、经营资格,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2)双向查辑。西南地区公安机关和各出入境口岸都部署开展了既查禁毒品入境,又查禁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素走私出境的双向查辑,堵截了大批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素出境。 (3)进出口核查。为了防止境外贩毒集团以伪装合法贸易的手段从我国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素,从90年代开始,国家禁毒委员会与联合国禁毒集构及有关国家主管部门建立了国际联合核查制度,查禁了大量非法贸易。 (4)开展国际合作,参与“紫色行动”。高锰酸钾是生产可卡因的关键性化学品,1999年,全球20多个国家联合进行了一次防止高锰酸钾流入非法渠道的全球“紫色行动”,我国作为世界上高锰酸钾最大的生产国和出口国,积极支持、参与了这次行动,共阻止六笔1160吨非法出口。 我国目前的戒毒体制和模式有哪些? 我国目前的戒毒体制和模式主要是:强制戒毒、劳教戒毒和一些卫生医疗单位开设的自愿戒毒。强制戒毒由公安机关主管。劳教戒毒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专门的戒毒劳教所,二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规定,对经强制戒毒后又复吸的吸毒人员实行劳动教养。此外,还有卫生部门开办的一些自愿戒毒医疗机构。 强制戒毒所的性质、目的和任务是什么? 根据公安部《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制戒毒所是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生理脱毒、心理矫治、适度劳动、身体康复和法律、道德教育的场所。 强制戒毒所的目的是:消除毒品的社会危害,挽救吸毒人员。 强制戒毒所的主要任务:教育和帮助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戒除毒瘾,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1)强制戒毒所具有治疗性。强制戒毒所通过行政措施对戒毒人员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提高戒毒效果,努力降低复吸率。 (2)强制戒毒所具有教育性。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 (3)强制戒毒所具有行政性。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强制戒毒的实际需要,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由公安机关主管,卫生部、民政部门予以配合,依法实施强制戒毒。 (4)强制戒毒所具有强制性。强制戒毒的对象是吸毒成瘾人员,而且还要符合其他一些条件,不是所有的吸毒人员都送强制戒毒所戒毒。凡是符合强制戒毒条件的吸毒人员,经县一级公安机关作出决定,按通知入所戒毒。 我国在实行科学戒毒方面采取了哪些主要措施? (1)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普遍采取治疗、教育、康复相结合的方法,对吸毒人员进行综合的生理和心理娇治; (2)公安和司法机关分别制定了对强制戒毒所和劳教戒毒所实行等级化、规范化管理的有关制度;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阿片类成瘾常用戒毒疗法的指导原则》和《戒毒药品管理办法》,建立了国家药物依赖性研究中心、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国家麻醉品实验室,组织科研机构开展科学戒毒方法和戒毒药物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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