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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关于发展新团员的通知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06-11-15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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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关于发展新团员的通知
各班主任:
为了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关于“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指导方针,切实加强团队伍的建设,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团员发展工作,同时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积极上进、立志成才,校团委决定在十二月份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班班主任主持召开班会,充分做好非团员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
二、各班团支部要落实好发展对象的确定、考察、联系、讨论、申报等工作及相关事宜;班主任要耐心、细致、扎实、具体地做好有关指导与核查工作,以保证发展新团员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为保证团员质量,学生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1、自觉遵守日常行规,在同学中具有良好威信和积极影响。
2、学习踏实勤奋,成绩、技能在本班处于中等或以上水平。
3、在班级或学校各项工作中表现良好。
四、本学期全校发展新团员350名,各班原则上分配6—8名。(特殊情况请班主任报至团委另议)。
五、各班按照既定程序完成入团对象的确定、考察、联系、讨论、申报等工作,并于12月1日前将申报名单交至团委,名单上要求班主任签上“同意上报”。
六、校团委将根据各支部提供的材料,经调查核实、征求意见后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决议并及时通知各支部。
七、校团委审批通过的发展对象填写“入团志愿书”,并于12月参加入团宣誓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团 委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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