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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八荣八耻”诗歌朗诵比赛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06-04-15   字体: [ ]  

各班:
为了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精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发挥朗诵艺术的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在4月至5月举行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的朗诵比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推广普通话,普及朗诵艺术,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八荣八耻”为主题选择为朗诵诗篇。
二、 大赛宗旨
为朗诵爱好者提供展示能力和风采的舞台,感受朗诵艺术魅力,发挥朗诵艺术育人功能。三、比赛组织
在校高一、高二段组织初赛,按得分顺序评出校园十佳朗诵选手,其中前三名节目参加温州市校际复赛,全市半决赛及决赛。
四、比赛要求
1.可选用诗歌、散文、古文、古诗词等形式。用舞蹈、配乐、伴奏等形式配合演出以增加可观赏性。
2.如果有集体节目,人数不得超过8人。
3.节目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
三、比赛报名
1、5月10前上报节目。
2、5月18前组织比赛。(时间、地点见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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